对贝尔曼先生音乐声音感悟的感悟
最近在看耶鲁大学音乐学院鲍利斯·贝尔曼先生所著的《钢琴大师教学笔记》,对于作品开篇关于声音的论述,很有触动。本来想发个圈,后来想想还有挺多要说的,干脆写篇文章与大家共享。开宗明义,先将贝尔曼先生的论述罗列于下:(分割线上是贝尔曼先生的感想,线下是我的感想)
1. 人们经常试想在这样一架钢琴上练习的必要性:它能对触键的细微差别有足够反应(恐拍电子健盘井不具备这种能力)。肖邦显然赞成这种做法,因为据他的学生卡罗尔·米库利说,“在大师家中,学生总是在音乐会三角钢琴上演奏,而且他有义务让学生仅在最优质的乐器上练习。正如俄罗斯钢琴家和作家格里高里·柯冈所言:“钢琴家必须能够在任何钢琴上演奏,但必须只在优质琴上练习。”
2. 钢琴家总是想找到一种具有绝美特质的音色,可以适用于任何场合。然而,我却常常告诫学生,世界上并没有这种所谓的绝美音色,但有适合特定风格、乐句或乐段的音色(世上也有难以入耳的声音,钢琴家应知道如何避免)。适合拉赫玛尼诺夫的音色,在莫扎特的音乐中会显得匪夷所思,反之亦然。事实上,音色可以(也必须)作为一种风格定义的元素加以使用。当演奏者演奏某部作品时,他对音乐风格的认知表现在对速度、节奏、乐句划分和触键法的恰如其分的选择上,而且,这种风格上的认识也必须与特定音色的运用相匹配。
3.即便是一个牙牙学语的两岁孩童,偶尔也会弹出“正确”的声音,但这只是一个声音,一个音符。只有受过良好训练的钢琴家才有能力弹出与第一个音音质相吻合的第二个音。对于钢琴家来说,具备这种将某一类型的音色保持一个乐段或一个乐句长度的能力,并将其进行随心所欲的变换是至关重要的。
我的感想:
1. 关于好琴的必要性,前些天正好有一位学生家长问我:“学生弹好琴能够发挥出这个好琴的优势吗?”坦率地说,很长时间内都发挥不出来。但是好琴能给予弹奏者探寻的基础,如同你有把锤子才能敲进去钉子,给你根筷子是没有敲进去的可能的,而且如果总是去用筷子敲钉子,势必掌握不了正确的方法。而这里还有个麻烦是,正如其他低阶认识很难理解高阶认识一样,刚开始接触好琴是很难认识到好琴的优点的。但不用太久,如果使用一段时间的好琴,再让你用回一般的琴,一刻也难以忍受。曾经沧海难为水,应该就是这个道理。
2. 艺术需要内容和形式的高度契合,所以适用所有音乐时期和风格的声音是不存在的。不同音乐风格背后的不同内容怎么可能被一种声音所涵盖,越是高阶演奏者对声音和音乐风格相契合的追求越极致,这源于演奏者对风格的深入了解。即使在同一首乐曲,节奏律动类型的打击感声音和旋律的歌唱感声音,都应该有明显区别,更不要说在不同音乐时期和音乐风格中的区别。如巴洛克音乐里乐句通常由小的乐汇构成,复调乐句交叉往复,从而时常使用清晰而略带分离度的声音;而浪漫主义音乐的乐句常由气息悠长的大线条主调构成,则常使用饱满醇厚的声音来构成。
3. 很多年前的一本吉他杂志,有人写了一篇文章,说吉他右手pima各指发出的声音各有不同,什么i指纤细,m指浑厚,各指组合在一起,吉他音乐声音变化多端,看得人哑然失笑。这就是对声音的统一性应用还没有认识就去谈变化,根本是空中楼阁。尤其对于吉他这种声音变化多样的多声部乐器,能做到声音统一是很不容易的。客观来说,基础指法的安排做到一个好的统一声音,同弦最好,同把位次之,尽量不要跨弦跳把位统一同声部声音,统一缠丝弦和单丝弦声音更是困难。但是吉他在弹奏多声部时可选择的指法的余地有时不是很多,客观指法条件不好还要统一声音时,采用拨弦位置、角度等变化去寻求就特别重要了,这时耳朵的挑剔是最大的保证。总的来说,尽量在指法安排的客观条件上去求得各个声部的分别统一,指法条件不允许才考虑弹奏方法的弥补。而即使客观指法做的很好,弹奏方法也不能掉以轻心。
音乐声音的重要性,是一个怎么强调也不为过的课题。我经常痛心疾首地对学生说:“看看人家钢琴演奏者对声音有那么极致的追求,你们仅仅满足于手上这么个刚刚及格的声音怎么可以啊!(无意冒犯钢琴演奏者,但是弦乐演奏者的确在声音控制上,比键盘演奏者有多得多的控制变量)”几十年前我刚开始学琴的时候,大家对声音一无所知,几乎没有人能弹出及格的声音。时代在进步,现今很多弹奏者可以弹出及格线以上的声音,但是却在声音认识上停滞不前,对声音的追求远不是结实和圆润好听就可以涵盖。
我的感觉,在对声音的真正追求和应用上,有不少乐器演奏者走在了吉他演奏者之前,对于吉他这个拥有巨大声音控制变量的乐器来说,既很可惜,同时也表明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这未尝不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