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将音质与音色混为一谈 | 争鸣
麦琼在《音乐周报》上撰文《音色是个什么东西?》,认为仅就物理属性来解释音色,是比较容易说清楚的。音色就是指声音的特性,决定于物体震动方式和声波的传播。当然这是一个十分抽象的概念,并不符合我们的音乐经验。文中接着写到,对于音乐来说,音色可以指乐器的音质或者音品,是音乐性的基础,譬如对某一乐器声音质地的评价、看某人的声音条件是否优越等。音乐天然追求美好的声音,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音质,而这音质当然也就是音色问题了。
显然,这段话里,作者将音质与音色混为一谈了。汉字会将同样的意思用不同的词语来表示,比如音品这个词,音乐要素里面并没有,我认为指的就是音质。如果规范用语,音品这个词是不该出现的。音乐基本要素,是指音的长短、音的高低、音的强弱(有人会把高低和强弱混淆)和音色。有人认为音色里包涵音质,而我认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音乐要素,音色千奇百态,不能用好坏来评价;音质更多地是用来评价同一类声音的品质差别,音色无好坏,音质有优劣。比如十把小提琴,音质都很好,但音色各不相同。
从音乐的感性经验出发,音色是什么呢?其实不难理解,判断一首歌曲是哪种人声演唱的,凭的不是音质,而是音色。男高音、女中音、童声等这些声音的划分,是以音色来判断的。同样,乐器的辨别也以音色为主要标准,这首曲子是二胡独奏,那首曲子是单簧管独奏,都是根据乐器的音色加以区分的。还有一类直接被称为色彩性乐器,像吉他、萨克斯、手风琴、钢琴、管风琴等,是因为它们具有鲜明的音色特点,又不属于常规乐队中的乐器。管弦乐队有时会用到这些乐器,便统一称之为色彩乐器。
交响乐之所以色彩丰富,就是因为里面融入了音色不同的各种乐器,这跟油画使用了各种不同色彩的颜料是一样的。但就单个乐器来说,其音质与音色在生产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定型了,声音很纯净、没有杂音、共鸣很好,属于音质的范围;声音明亮或暗淡、饱满或单调,则属于音色的范畴。一般演奏者能够改变乐器音质和音色的空间极其有限,技巧或许能让音质变得好一些,但也许只有大师级演奏家才能在一把劣质小提琴上演奏出动听的旋律。人声则相反,比如歌手杨坤,音质不好,但音色有特点,依然被听众喜爱;比如李玉刚,真假声演唱的《新贵妃醉酒》《刚好遇见你》,都是在音色上做的改变。可见,人的声音,改变音色比改变音质相对容易。
能不能让音乐吸引人,关键在于音色,这话基本正确。比如我听过阿炳自己演奏的《二泉映月》录音,是由杨荫浏用最早的钢丝录音机录制的,沙沙声不绝于耳,阿炳显然也是用了一把品质很差的二胡,但其高潮处正是由于夹杂了噪音,反而让人觉得更为悲切与震撼,似乎比后来的许多高质量的录音版本都显得有力量。
这里面,音质起了一定作用,但二胡本身的那种饱经风霜的音色正好贴合了乐曲的意境,是引起人情感共鸣的关键因素。同时也可以看出,音色只有在具体作品中,才能更完整地体现。
最早将音色与色彩联系在一起的是德国人基歇尔,他提出:音乐是光线的模仿,二者可以互为表达。这一理论由法国人卡斯特尔所实践,于1720年出版了《音乐与色彩》一书。俄国作曲家斯克里亚宾也曾是色彩音乐的热心倡导者,他创作的交响诗《普罗米修斯》成为色彩音乐的名作。科学家牛顿还验证,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相当于八度以内的C、D、E、F、G、A、bB七个音。关于调性与色彩,就各说纷纭了,有说C大调白色、A大调玫瑰色的,也有说C大调红色、A大调绿色的。由此发现,当由音色进一步扩展到音乐的色彩时,人们的主观意识变得更加强烈。
正是大自然色彩的丰富性造就了生活的丰富性,也促使人们探究各种丰富的音色,创造发明了各具形态、音色各异的乐器,满足了听觉多样化的需求,形成了音乐艺术上的百花齐放、各美其美。至于由音乐色彩的丰富性引发的情感体验和表达的丰富性,那就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联系作品具体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