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式常识—复三部曲式
复三部曲式(复合再现三部曲式)是复杂化的三部曲式,包含三部分,两端部分对称地位于中间部分的两侧。典型复三部曲式的两端与中间部分存在着对比。复三部曲式与单三部曲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它至少有一个部分是大于乐段的结构(单二部或单三部)。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A)的典型结构是单二部或单三部曲式,它们通常比在独立小曲中有较大发展。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单主题的形式,因为复三部曲式强调的是中间部分与两端部分的对比,第一部分即便是对比主题的三部曲式,两主题的对比程度也小于第一部分与中间部分的对比。
第二部分
复三部曲式的第二部分即中部的结构是多种多样的:
1、中部为三声中部或插部(B)
2、中部为展开部(R)
3、中部为连接部(T)
4、中部为第一部分材料的发展(A’)
5、合成性中部(浪漫派作曲家)(BC,BCD)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往往重复(A)或变化重复(A’)第一部分,因而第三部分被称为再现部。中部为三声中部的复三部曲式,典型的再现部是静止的再现。中部为插部的复三部曲式,典型的再现部是变化的再现。
三声中部
Trio原意为三重奏。后演化为复三部曲式中部的代名词,但不一定包含三个声部。
复三部曲式中具有规范结构(二部、三部曲式等)的中间部分称为三声中部。三声中部是呈示性的部分,有完整的结构,通常是二部或三部曲式,有时也可以是乐段或复乐段。三声中部的特点是主题比较平静、稳重,结构较方整,没有不稳定的展开,常与第一部分形成调式、调性的对比。
复三部曲式类型
1 紧缩的再现部
2 装饰变奏的再现部
3 变形的再现部
4 展开的再现部
5 综合性的再现部
7、 复三部曲式各类型的图示
A + B + A(A’)
A + A1+ A(A’)
A + R + A(A’)
A + T + A(A’)
8、 复三部曲式各部分的结构模式(参见参考资料)
9、 复三部曲式中的对比
典型复三部曲式的两端与中间部分往往存在着对比。对比的性质和手段非常多样。可以在主题、速度、力度、织体、调式、调性、音区和音色等多方面进行对比。
用复三部曲式写成的乐曲,往往是世态风俗性的作品,虽然对比的程度有时十分强烈,但对比的性质通常不是矛盾对立的。
10、 复三部曲式的应用范围
a、独立的声乐曲或乐曲,特别是舞曲、进行曲和各种特性曲。
b、 奏鸣曲套曲的中间乐章,第一乐章和末乐章少见。通常慢乐章多用包含插部的复三部曲式,小步舞曲或谐谑曲乐章多用包含三声中部的复三部曲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