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需要慢和静 | 争鸣
《音乐周报》10月19日发表宋扬的文章《音乐中的“静”有何意义》,其中谈到了很多音乐作品中的“静”以及欣赏音乐时的“静”。同样,很多时候音乐教育也需要慢和静。
学校音乐教育抓了这么多年,新课改也轰轰烈烈,但到底培养了多少纯粹的音乐爱好者,谁也无法统计。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国民音乐素养依然没有得到大幅度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快而不喜欢慢,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热闹而不喜欢清静。有的孩子刚接触钢琴,就想早早地考完十级;许多音乐课明明需要安静地聆听,却非要玩些看似热闹的花架子……社会与学校一起在浮躁的文化大背景下不能自拔。其实很多时候,音乐是需要慢和静的艺术,并且这种观念应从小培养。
有“理”不在声高
台湾诗人余光中写过一篇题目是《饶了我的耳朵吧,音乐》的文章,大意是说,现在公共场所大多播放一些节奏强烈、音响宏大的音乐,让人再也体会不到音乐的宁静和优美。
中国人也许受革命歌曲的影响太深刻,特别是群众歌咏活动的时候,不唱得震耳欲聋、地动山摇不罢休,这种影响还波及到学校歌咏活动。音乐教育搞了这么多年,学校歌咏比赛的主要评分标准还是看哪个班级声音响,全然不顾歌曲的内容和感情该用怎样的声音来表现。往往音乐教师指导的学校合唱团可以在外面拿奖,但如果插手班级的歌咏指导,则会令班级名落孙山。为什么?因为音乐老师指导的唱法一到学校大操场就完全失去了优势,那些吼得高的班级往往会获得如潮掌声,评委不由自主就往高处打分了。听着一年级的孩子声嘶力竭地唱着《歌声与微笑》《七子之歌——澳门》,班主任老师还在一旁喊着“大声点儿”,真是心痛,为孩子们的嗓子心痛,为自己在音乐课上提倡的轻声、优美的唱歌原则顷刻间瓦解而心痛。
在我的音乐课堂上,我总是不断要求“轻一点、美一点”,歌唱不是与人吵架,有“理”不在声高,歌声应该使人陶醉。这里的“理”是发声的道理,儿童的歌唱应该是自然舒适的,一切感到吃力的、疲惫的歌唱,都是发声有问题。在自然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谈有控制的歌唱,这个控制就是根据歌曲的感情运用恰当的声音来表现。不是所有的歌都要大声演唱,就算一首蓬勃向上的歌曲,也是张弛有度的,该柔的地方还得柔,有柔才能衬托出刚。
从音乐美学的角度来说,“塞北秋风烈马”与“江南春雨杏花”是相辅相成的。革命年代音乐能发挥鼓舞人斗志的作用,而和平年代,音乐的主要功能还是给人以精神上的愉悦与美的享受。所以那种宁静的、柔美的、抒情的音乐永远都是音乐艺术的主旋律,是可以跨越时代滋润人心灵的音乐,比如莫扎特的音乐给人的感觉始终清新流畅、如沐春风。
此时无声胜有声
孩子参加合唱比赛,那些一路唧唧喳喳,话讲得不停、零嘴吃得不停的队伍,一定是唱得最不好的。我以前带合唱团的时候常常跟团员们说,一个合唱团,只要看他们往台上一站或者准备上台前的纪律,看他们的神情,大概就会知道他们能唱出怎样的水平。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此时无声胜有声”,一个好的合唱团、一个训练有素的合唱团,一定也是一个纪律严明、团结协作,对指挥的表情、手势能够做到心领神会的合唱团,这些往往是在无声的状态下训练出来的。
课堂教学中,开口演唱前、老师的伴奏响起前,教室的最佳状态应该是安静的;欣赏音乐前、播放音响前,学生的最佳状态也应该是无声的;合唱前、指挥起拍前,也应该是无声的;休止符更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直接体现;能否安静地聆听音乐是学生音乐素养的最基本衡量标准。
宁静方能致远
音乐课堂太过追求热闹,追求花样繁多的教学手段,某种程度上反而扼杀了有些孩子在音乐上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原因就是,在那种热闹的教学氛围中,孩子不能静下心来细细品味音乐。越来越重视参与原则的课堂教学中,老师用快节奏的教学方法引领学生共同体验,往往会忽略一部分需要慢慢领悟音乐的学生。
器乐教学中,慢练是制胜的法宝,那些才学三年便过了钢琴十级的学生,基本属于囫囵吞枣型,即使能一个音不差地弹出音符,也不能弹出蕴含在音符里的音乐。莫扎特曾说:“人们都说我是神童,可是没有人像我一样分析了那么多作品,背后做了那么多练习!”郎朗也不是生来就会弹那么多曲子而且弹得那么好的,哪个钢琴家不是一个一个音符弹出来的呢?可是,在这样一个追求高效、虚华浮躁的时代,还有多少人懂得慢的道理?
轻一点再轻一点,慢一点再慢一点。我们的音乐老师应该耐心一点再耐心一点,和孩子们一起慢慢享受音乐,领悟音乐艺术的真谛。